问题 | 天津迁孩子户口的流程 |
释义 | (一)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二)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三)审定:同审核。(四)告知。 天津迁孩子户口的流程 在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及两区三县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投靠迁移,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第四十六条,在我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及两区三县之间夫妻、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投靠迁移,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跨省迁户口流程 1、先要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2、以你老公家户口本户主的名义写三份你和你老公因为结婚需要把你的户口迁过来投靠你老公请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他们逐一同意你的落户申请才行;3、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他们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给你,《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要用。 买房迁户口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外地户口买房迁户口流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等;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口,再去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5、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