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