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以完不成营销任务为理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
释义 | 公司以考核未完成为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未完成任务指标并不是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考核未完成为理由辞退员工不合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如下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单位是否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理由将其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位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但是旷工的情况应当比较严重,而且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以考勤不合格为由把我辞退,合法吗 劳动者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该理由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绩效考核不合格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以“末位淘汰”方式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末位淘汰”的方式辞退员工,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末位淘汰”的方式一般并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工作。 无理由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公司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一般赔偿责任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双倍赔偿在此基础上乘以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真相:不是解析: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给劳动者补偿,比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不需要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辞退员工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辞退员工的合法程序是:1、先通知劳动者,再通知工会。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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