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贷款妻子没有签字是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丈夫贷款妻子没有签字,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若不是共同债务,则不需要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也应当进行分割。 一、离婚后再婚把债务都还给了媳妇可以吗 离婚后丈夫还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即使债务、房产都已经转给了媳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前不知情欠款怎样处理? 离婚前不知情欠款怎样处理根据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即属于欠款方个人债务,由欠款方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男方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男方债务女方是否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男方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2、如果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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