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需要什么资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工艺设备布局图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9、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交经依法备案的现行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的,免提交) 10、由同一单位(生产者或食品检验机构)按现行产品标准对试制产品进行全项检验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1、申请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还需提交如下材料:(1)符合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和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要求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2)按照现行产品标准,提交试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复配成分报告复印件。 12、生产者属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3、食品生产检验员证 14、企业委托检验协议 15、检验设备的检定证书 16、生产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