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院二审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中院二审不服的处理方式如下: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二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4、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总之,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为最终生效裁判。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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