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社保 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 身份证 到各区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打出账单明细即可。 2.上网查询:打开网页搜索并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 个人社保 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参保人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