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的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因此,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