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藏三支一扶报名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西藏三支一扶报名条件要求:(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四)自治区级、地(市)级考录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考录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七)报考“三支一扶”职位的考生,须为我区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八)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每年1月底前,根据基层岗位需求情况,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会同本县(市、区)教育、农牧、卫生、扶贫等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要求编制本地“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每年2月底前,由各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本地(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计划,并商本地(市)教育、农牧、卫生、扶贫办等部门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地(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计划,并商自治区教育、农牧、卫生、扶贫等部门核定招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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