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谅解书是指被害人一方向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出具的,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减轻或免除对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处罚的一种非正式法律文书,主要在刑事犯罪案件当中使用,一般不用于民事纠纷案件。为了更有利于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践中需要留意如下事项: 1、谅解书应写清楚因为什么事件、谁对谁表示谅解; 2、需要明确表达谅解的意思,不可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3、如果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或者退赃退赔,需要在谅解书中写清; 4、需要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签字、加盖手印; 5、由于没有意义和帮助,不必写上“不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类似的文字、语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