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主诉讼中的民事附带权利主张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自己的主体权利的同时,对与该主体权利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提出要求的行为。该主张主要适用于涉及多个权利的民事纠纷案件,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同时,对与该权利有直接关系的利益请求,应当一并提出。对已经提出的利益请求,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附带的利益请求。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一审期间,当事人未提出的附带的利益请求,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法院准许,可以在二审期间或者再审期间提出。 第一百六十二条 在上诉期间,当事人提出的新的请求,但是与原判决或者裁定的事实、理由不相符的,不得受理。 综上所述,民主诉讼中的民事附带权利主张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多个权利争议的方式,但需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可能被法院拒绝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