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因公司未给予劳动者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