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把媳妇的户口迁过来 |
释义 | 把媳妇的户口迁过来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落户口需要材料如下: 1、市外迁入落户口材料有,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外省市迁入本市落户口材料有,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综上所述,夫妻结婚后,女方可以将户口迁移过来。我国对户籍制度管理的比较严格,完成迁户需要一定的手续。女方在迁入地拿到准迁证明后,就可以回到原籍派出所办户口迁移证,如果本人不方便,可以通过公证委托给他人。最后的一步是回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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