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
释义 | 施工合同备案已经取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一、施工备案是什么意思 工程备案是指建筑业在承建项目开工前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等项目文件报批消防,市政、建设局等部门,竣工结束后竣工资料也报批备案上述部门。 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二、重庆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是什么 重庆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是:在签订后的7日内施工合同要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来进行备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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