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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何的
释义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一、申请商标的资格和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二、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如下几点:1、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2、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3、驰名商标保护。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7、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8、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9、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商标。10、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描述性或者显著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其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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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