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所有权转移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房地产权转让所需资料包括: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买卖双方身份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企业决议、拍卖确认书、法院裁定书、买卖契约和申请审批表。 法律分析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 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需签名盖章)。 拓展延伸 住宅产权变更所需文件清单 住宅产权变更是指将住宅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法律行为。为了完成这一变更,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和材料。以下是办理住宅产权变更所需的文件清单: 1.产权证明:包括原住宅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身份证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住宅产权变更信息。 5.房屋交易合同: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或继承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件。 6.纳税证明: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文件。 7.共有人同意书:如住宅为共有财产,需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8.其他附加文件:如委托书、授权书等相关附加文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办理住宅产权变更前,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律要求。 结语 办理房地产权转让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原件,拍卖房地产的相关文件等。此外,还需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和填写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办理住宅产权变更时,还需要提供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交易合同、纳税证明、共有人同意书等文件。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房地产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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