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后转让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后转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同时出租人应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 一、法律是怎样规定不破租赁的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申请书相关如下: 1、这是公民的权利,具体情况结合导致矛盾纠纷的原因而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2、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执行异议申请书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须具备三个条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2、租赁物已交付于承租人; 3、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 特别是租赁物必须以交付承租人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租人才能据此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行使其合同权利。 限制适用的情况如下: 1、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三、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什么限制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是: 1、出租人出售房屋时,承租人仍在出租房屋。准备租房和租房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相对而言,只有在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条件下才能优先购买。同等条件是指交易条件相同,价格相同。 3、承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当出租人转让其租赁产权时,才能实际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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