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境外人办理商品房过户需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境外人办理商品房过户需哪些材料境外人在办理商品房(一手)转让过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三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购房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市或区、县房地产测绘部门认定的《房屋勘丈表》及房屋平面图两份(原件); 4、由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用地面积表》及地籍图二份(原件);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其他有关文件(如1999年12月1日前购买高标准内销商品房的华侨、港、澳、台胞及外籍华人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资格认定书); 7、空置商品住宅,需提交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等。 8、《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以及公证材料。 二、境外人办理商品房过户应缴纳什么税费境外人办理商品房过户应缴纳的税费包括: 1、交易手续费: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每次交易过户时,其交易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按每套(别墅按每幢)500元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支付250元;交易价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每套250元收取,由交易双方各付125元。 2、登记费:个人产权每件100元,办理其他产权每件200元。 3、合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 0、03%缴纳。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契税:由财政局征收。 三、房产证过户有哪些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四)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五)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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