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针对村内下水道问题西五楼村支村两委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对全村的下水道管网也进行了设计。目前,已经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了项目申请,等资金批复到位就立即实施,确保村民的生活污水能正常排放。在项目实施之前,西五楼支村两委将及时组织公益岗、环卫工,每天及时清理街道上的污水和垃圾,保持街道整洁,另外加强宣传,号召各位村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节约用水,减少生活用水排放,确保提升村内的环境卫生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