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根据实际的国情需求调整了生育政策。我国取消准生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随着二胎政策的逐步开放,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然后,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的免费登记制度。家庭可以自主安排生育,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