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场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即商品进入市场的监护人、所有者。 它具有自主性、追利性和能动性等基本特性。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组织形式出现的法人;既包括营利性机构,也包括非营利性机构。因此企业、居民、政府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构成了市场主体的诸要素;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市场主体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1、名称; 2、主体类型; 3、经营范围; 4、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5、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6、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综上所述,市场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主体,进行登记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