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急预案备案的规定 |
释义 |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规定: 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1、 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2、 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 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4、 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 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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