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同居是否算? |
释义 | 离婚后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实质要件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在于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并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并得到群众认可。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 离婚后无论同居的时间长短,都不能被视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但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即使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 二、事实婚姻的定义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特征如下: (一)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 (二)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三)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同居关系还有事实婚姻是不同的,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形成的两性关系,事实婚姻需要符合结婚实质的要件,包括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同居并不构成事实婚姻,无论同居的时间长短。事实婚姻是指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形成的婚姻。然而,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因此,即使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需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双方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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