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定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 一、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3、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的流程 1、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证》凡在本市出租房屋的单位或者个人首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向市房地局房政处提出申请。经房屋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在《房屋租赁证》上加盖“涉外”印章。属于临时房屋的,发给《临时房屋租赁证》。提交资料。 2、房屋出租申请书;房屋产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个人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明;单位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涉外的房屋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 3、寻找交易伙伴,签订租赁契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提交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临时房屋租赁证》;当事人双方合法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