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女方父母赠送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果女方父母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属于女方一人所有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作出约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处分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