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对公账户的钱要怎么取出来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体户对公账户的钱取出的方式如下: 1、个体户一般从对公账户上取钱有2种形式; 2、提取备用金,这种适用于公司日常适用现金的情况,比如提取现金报销小额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等; 3、直接从对公账户转账出去。比如支付货款,发放工资,奖金等。 法人想要从公账上取钱,如果是公司需要,可以直接提取备用金,法人借支,业务完成后,用发票回来报销。如果是法人自己个人使用,则应该计入工资或者分红,缴纳个税后从对公账户支付。可以用现金支票提出来,但只能做其他应收款或工资、劳务费,若做购进得让对方开相应名称的发票进来,否则最好不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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