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证应该如何去理,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精神病属于精神残疾,可办理残疾证。精神病证明办理应当到街道开申请,然后准备病人之前的病历以及疾病控制机构开出的疾病证明,到鉴定中心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并按鉴定中心安排时间通知当事人前来鉴定。正规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由个人提出的鉴定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证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鉴定中心公章生效。 精神残疾证办理所需条件: 1、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3、两寸彩色相片2-6张(多带不碍事,各地标准不一); 4、残疾类型等级证明。目前分为六类四级: 六类:1视力;2听力;3言语;4肢体;5智力;6精神;7多重(两类及以上) 四级:1~4级,1~2级为重度残疾。 目前政策针对肢体、视力、精神、智力四类,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在50左右(各地经济不同,标准也不一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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