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告知患有红斑狼疮为拒绝赔付重疾险的理由。然而,根据《合同法》和《保险法》,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而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应当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因此,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告知患有红斑狼疮为拒赔理由,需要证明红斑狼疮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否则拒赔行为无法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但保险人已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说明保险人享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保险合同效力的权利。保险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保险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