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退休人员死亡办理流程为: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申请养老保险材料如下: (1)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 (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如下: 1、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2、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