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迁户口委托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2、委托事由、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3、委托事项的责任承担(受托人为委托人迁户口的责任一般由委托人承担); 4、双方签字并填写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