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在离婚诉讼当中需要怎么去追究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和其他债务涉及债务: 1、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约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或者经债权人同意,约定由一方单独偿还的除外。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主张夫妻债务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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