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如果你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例如卖烟需要取得烟草局核发的《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销售食品需要取得工商局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等。只要材料齐全而且符合工商部门的要求,那么一般一周时间就能拿到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