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举报防疫工作不到位 |
释义 | 疫情工作不到位应该如何举报: 1、致电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拨打12345便民热线,进行举报。疫情期间,12345市长热线提供全天候人工客服在线服务,任何关于疫情的投诉、咨询、建议都可以直接拨打此热线反映问题。 2.致电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拨打12388中纪委举报热线,进行检举控告。市民在拨打时,需要注意应加拨对应的长途电话区号。 3.通过中纪委举报网站进行举报。打开浏览器搜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进入首页后,阅读相关举报须知,并勾选已阅读以上条款,选择匿名举报/署名举报,再选择被举报人的所属地(某省某市某区某县),阅读投诉条款后,选择实名/匿名举报,随后跳转至举报页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之后提交即可。 4、通过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平台上举报反馈。在搜索引擎搜索并打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平台,在此页面中选择我要留言,点击相对应的主体的反映问题通道选项,并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有效“登录”,用户在阅读完须知后,在留言内容表里填写投诉问题就可以了。 5、在国务院疫情防控线索小程序投诉举报。打开微信app,找到微信页面下方我的选项,接着点击支付,选择页面上方的城市服务,打开手机定位/手动选择城市位置,之后就可以选择疫情专区板块,进入此板块后,找到征集疫情防控线索小程序,进入此小程序后,需阅读相关公告,之后再次点击我要留言选项,实名认证后,根据页面所给提示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就可以了。 6、经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举报。通过搜索引擎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此平台首页找到我要投诉,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根据界面指引填写诉求就完成了。 7、通过中国政府网举报反馈。在搜索引擎搜索并打开中国政府网平台,跳转至首页面后,点击互动板块,随后选择界面中的我要留言选项,在阅读完须知后,填写个人信息及投诉诉求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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