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怎样修改 |
释义 | 公司章程修改流程如下: 1、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通过; 2、董事会提出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于修改公司章程进行讨论; 4、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具体以决议内容为准。比如针对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决议,通过后对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产生效力。比如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议,通过后对公司有效。决议是否有效,应视其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哪个有关公司分立的议事规则 公司分立的议事规则是: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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