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财产的归属问题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的分配原则主要依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强调男女平等、公平公正。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配。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可能会受到少分或不分的处理。离婚案件中,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法院往往会偏袒女方。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了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法院会比较偏袒女方的。 如果你们双方对财产的协议不成,就根据具体情况分割。 首先是区分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当中的分配并不取决与一方的花费大小。财产的分配原则主要依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主张男女平等公平公正。对于一方在婚前的个人收入即属于个人财产由一方所持有,夫妻财产保存超过八年时间的即视作共同财产。?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并不仅仅取决于一方的花费大小。根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原则,财产分配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法院会倾向于偏袒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并遵循约定、平均分配、兼顾弱者和禁止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二十二条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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