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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玉溪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玉溪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第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部门规章《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第八条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玉溪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件
    考试报名施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根据报名公告自行完成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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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5: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