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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1)要克服情面关,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
    民间借贷多存在于为亲友、熟人之间,基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关系,往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款手续或定借款合同。因没有书面的借款证明,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样的借款是没有偿还保证的,如果借款人不诚信还款或双方因亲友关系发生变化,必然会给出借方追要借款带来困难。
    (2)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出现矛盾的是利息问题,对此法律有明文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利息约定发生争议,有不能证明的额,可以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年利率36%,即不得放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外币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额,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3)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会让一些无赖之徒转了空子,采用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逃避债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最后还款期限的后3年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在此期间,必须向借款人追要借款,否则,时效过后法律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民间借贷纠纷会抓人吗
    民间借贷纠纷只要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就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是不会抓人的。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此类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二)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通知和意见,如《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对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的通知》、《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限制了公权力的滥用,当然也造就了目前公安及检察院对经济案件的立案侦办一直处于审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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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