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误解的构成和撤销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构成重大误解的条件是:行为人对合同的标的、质量等重要的条款产生了误解;作出了与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误解是由于行为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包括起诉和申请仲裁的方式,例如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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