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 1、融资租赁公司能做房产抵押。公司名下房屋产权明晰的可以抵押,抵押时房屋应当具有房管部门、土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同时未被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