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收购股东股权 |
释义 | 有限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股东股权,但是法定情况下可以,比如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后应当及时处理,并且不享有分红权,股东也可以优先购买。 一、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退出公司的两个条件如下: 1、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法定情形,即: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2、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股权收购作出判决。 二、公司什么时候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 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公司如何回购股份? 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回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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