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收购股权后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被上市公司收购后股份的处理办法: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但仅限于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情形。且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一、收购要约的条件有哪些 收购要约的效力如下: 1、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3、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等等。 二、上市公司股票能提取资金吗? 上市公司股票不能提取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三、要约收购豁免 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意思表示。 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是指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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