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自己应该如何起诉 |
释义 | 诉讼离婚,指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起诉后,法院将会做出离婚判决书,就相关的事项进行判决。法院调解离婚的,法院会给出离婚调解书,它就相当于离婚证,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的效力与离婚判决书相当。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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