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已经迁出几年了,失业证明在哪里开 |
释义 | 失业证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等失业登记条件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一、开具失业证的流程如下: 1、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 2、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之类的; 3、填写失业登记审核表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明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总而言之,失业证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规定的其他资料咨询办理。 1、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填写《失业证申领表》,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审核; 2、户口簿原件;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以上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 3、不急的话,可以由居委会帮你将《失业登记申请表》送所属街道办事处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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