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并未规定女方要迁户口到男方。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女方满足相应户口迁入条件的,女方可以向男方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迁户口的相应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迁户申请,因婚姻需要迁户的,可以有户主提出申请,也可以由迁户本人提出申请。 2、派出所审查材料后同意迁户申请。 3、向迁出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籍科会发放准迁证。 5、回原户籍地凭准迁证办理迁移证。 6、凭借迁移证和身份证办理入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