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免责条款,即某些情况下的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不予理赔。然而,对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必须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就没有拒绝理赔的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患者因急性白血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没有得到理赔,不能简单地依据免责条款拒绝理赔。因为白血病是一种突发疾病,不属于预备知道的风险范围之内。因此,保险公司不能轻易地将其列入免责条款之中。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免除责任的情形和范围,不得简单地将免责条款列举于合同之中”。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结论: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急性白血病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免责条款的规定。如果白血病不在免责条款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