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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效与无效的区分
释义
    中国公民在境内居住需持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解放军、武警持军人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持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持台湾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也可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分析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5、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6、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7、外国公民,为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护照等也是有效身份证件。
    拓展延伸
    有效与无效的区分:法律标准与实际应用的差异
    有效与无效的区分涉及到法律标准与实际应用之间的差异。在法律领域,有效与无效是对于某一行为、协议或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判断的标准。然而,实际应用中,这种区分常常面临挑战。因为法律标准可能与特定情境不完全匹配,导致判断的模糊性和争议性。此外,个体的主观理解、社会习俗以及法律解释的变化也会影响有效与无效的界定。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法律标准与实际应用之间的差异,并在具体案件中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地进行有效与无效的区分,维护法律秩序和公众利益。
    结语
    在身份证件的种类繁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明确有效与无效的区分标准。法律标准与实际应用之间的差异使得这一判断变得复杂。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差异,并在具体案件中全面考虑相关因素,以确保有效与无效的区分能够公正、合理地维护法律秩序和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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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