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在职时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要求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一旦领取失业金,将会暂停养老保险的缴纳,可能会影响日后养老保险的数额。因此,不领取失业金,并坚持在试业期间缴足养老保险,便不会对退休后的养老金造成影响。同时,一旦领取失业金,领取记录便会存在于个人档案上,可能会对未来的就业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若失业后短时间内可通过努力找到工作,自力更生,便尽量不要领取失业金。但若是实在难以支撑,也不要因为面子丢了里子,应酌情处理,变通考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