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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要件
释义
    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2、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一、民法典中追回不当得利需要多长时间
    不当得利需要多少时间追回,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协商一致的,由当事人自行确定时间。如果向法院起诉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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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