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可以申请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 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法律依据: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九条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