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执行法官一直不给执行怎么办 1、若执行法官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二、申请执行后执行是否一直有效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执行期间是两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下面三种时间段前到法院申请执行。 1、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比如抚养费案件,大多数抚养费是以分期履行的方式。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注意,申请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时效中止、时效中断等情形。 |